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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暂行办法》影响
发布:长春佳百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:2019-03-20 01:35:19

017年7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颁布了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》,以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,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。从技术角度研究了该办法的具体要求,分析了该办法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指导意义和引导作用,提出未来一段时期,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应更加注重管网提质、污泥无害化处置及污水处理厂增效等。

 

 

 

1基本情况

21世纪以来,特别是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两个规划实施期间,我国的城镇污水处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截至目前,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92%以上的县城均建成了污水处理厂,总处理能力已经突破1.7亿m3/d,年处理污水总量超过540亿m3,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污水处理规模*大的国家,与美国的污水处理能力相当。城镇污水处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很强的公益性;污水处理又是个技术性比较强的行业,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,也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正确引导。

 

2006年,原建设部针对当时城镇污水处理厂“重厂轻网”、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晒太阳等问题,提出“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,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%,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%”的政策要求,为扭转这一趋势发挥了巨大作用,其影响至今仍然深入;2010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《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暂行办法》,从设施覆盖率、污水处理率、污水处理负荷率、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等技术方面设定了考核指标,有力推动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由城市到县城快速普及,为污水处理能力的飞速提升、减少污水处理厂“晒太阳”现象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发挥了巨大作用。由此可见,通过政府监督考核的引导,推动了城镇污水处理的行业的发展和进步,促进污水处理技术路线的优化,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。表1中列出了我国不同时期出台的部分指导性文件,及其对行业发展和技术路径的促进作用。

 

2新时期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面临的挑战

当前,随着城市、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的基本普及,全国约50%的人口享受着污水处理公共服务。然而,伴随污水处理的飞速发展,一些新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,主要有:

 

2.1单位污水处理量的污染物削减效能有所降低

自2007年到2016年,十年间城镇污水处理的规模由0.77亿m3/d增长到1.77亿m3/d,增长了130%,污水处理量由178亿m3/年增长到542亿m3/年,增长了204%,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量(以化学需氧量COD计)由523万t增长到1 300万t,增长了148%,COD的减排量增幅滞后于污水处理量的增幅,说明单位污水处理规模的处理效能在下降(如图1);从十年间的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变化更能看出这一趋势(如图2),从2007年的351 mg/L下降到目前的266 mg/L,降幅达24%。

 

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降低主要有几个原因,一是污水处理厂的快速发展,管网系统仍普遍沿用原有的合流制管网甚至雨水管网,这些管网许多建设于上个世纪,甚至还有二三十年前建设的暗渠、排水沟等,年久失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,管网破损、错接、混接现象突出,雨水、地下水渗入,甚至还存在河水倒灌现象,导致污水收集的范围越大、污水处理厂收集到的污水越“稀”;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,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减少,体现在BOD/COD的比值从2007~2011年略有增高(见图3),之后基本稳定在0.42左右,说明污水的可生化性趋好向稳,接近生活污水的可生化性。

 

2.2污泥处置的矛盾日益突出

每年处理的540多亿m3水,可产生含水率80%的污泥近3 000万t,目前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置的比例很低,许多地方仍主要依赖填埋处置,这又造成垃圾填埋场不堪重负的问题;临时处置的污泥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。需要强调的是,污泥是伴随着污水处理的快速发展而伴生的问题,不应视为“洪水猛兽”,而应该打通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的全链条路径,让污泥真正能变废为宝,这需要通过中央的政策引导,引起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,带动污泥处置的发展。

3考核办法的技术要点及指导意义

2017年7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颁布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考核办法),大幅调整了原考核办法的内容,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,在百分制中,污水处理效能、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、污泥处置3项技术内容占75分,监督管理和进步鼓励2项管理分数占25分。仔细分析技术部分的考核要求可以发现,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路径、趋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:

 

3.1淡化污水处理率的影响

污水处理效能分为污水处理率和污染物削减效能两个部分,其中,污水处理率是指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量的比值,其中,污水排放量是依据城镇供水总量折算而来。随着污水处理进入了新的阶段,污水处理率已经面临着计算方法失真、统计方法误差增大等问题,对解决当前的新矛盾、新问题的指导作用减弱。因此,修订后考核办法虽然保留了污水处理率指标,但权重明显弱化,一方面,有利于保持国家相关政策的延续性,便于为各方接受;另一方面,在当前没有更好指标替代的前提下,仍具有一定的作用,特别是对于污水处理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、中小城镇。

 

3.2突出污染物收集效能

这一指标是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下降而设计的,虽然指标考察的是污水处理厂进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,但实质是为了反映一个区域的污水收集效能,间接反映出污水收集管网的质量和服务水平。同时,为了避免高浓度工业废水进水城镇污水管网造成的负面影响,该指标涵盖了COD、B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5项指标,并赋予不同权重,尽可能减少由于工业废水排放引起的“虚高”。这就倒逼着各地,不能以放松对工业废水的监管降低预处理标准、盲目追求污水处理厂的“提标”等方式提高得分,而是必须将目光放在提升管网质量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等工作上来。

 

3.3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

将以往对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的考核,调整为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效率的考核。当前,城镇污水处理厂总体上已经消除“晒太阳”现象,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超负荷运转现象,给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维护都造成了不利影响。因此,设置负荷率的要求已经不适应当前实际,也不能适应未来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的要求。考核办法设置污染物去除效率指标代替负荷率考核,有利于鼓励污水处理厂提升服务质量。具体对C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的工艺去除率进行了考核,其中,COD去除效率须达到90%以上、氨氮去除率须达到95%以上、总氮去除率须达到60%以上、总磷去除率须达到80%以上,方能得到高分,这就产生了两方面的引导作用:一方面,鼓励各地通过完善管网提升进水浓度;另一方面,鼓励各地进一步提高处理水平、降低处理后尾水污染物浓度。

 

3.4加大污泥处置的考核

根据不同的处置方式设置了权重,其中对采用资源化利用的量(包括土地利用、建材利用)给予了*高权重,对焚烧采用0.9、卫生填埋采用0.7、应急处置采用0.3的权重,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性,即污泥处置应朝着无害化、资源化、绿色低碳的技术路线发展,作为无害化的处置方式可采用焚烧和卫生填埋。这和近年来我国污泥处置的技术政策、总体思路是一脉相承的,通过这些政策导向将进一步带动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利用。

4趋势与展望

通过对新颁布实施考核办法的分析可以窥见,未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将朝着“厂网同考、提质增效、泥水并重”迅速转变,推动污水管网逐步实现“全收集”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尽可能发挥污染物削减效能实现“全处理”、污泥尽快实现“全无害”并推进资源化利用。在上述目标基础上,城镇污水处理将从“治污为主”向“环境改善、资源循环”转变,对促进城镇化发展、保障城市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,也将进一步带动管网、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和相关设备,新材料、新工艺的发展。


017年7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颁布了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》,以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,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。从技术角度研究了该办法的具体要求,分析了该办法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指导意义和引导作用,提出未来一段时期,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应更加注重管网提质、污泥无害化处置及污水处理厂增效等。

 

 

 

1基本情况

21世纪以来,特别是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两个规划实施期间,我国的城镇污水处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截至目前,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92%以上的县城均建成了污水处理厂,总处理能力已经突破1.7亿m3/d,年处理污水总量超过540亿m3,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污水处理规模*大的国家,与美国的污水处理能力相当。城镇污水处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很强的公益性;污水处理又是个技术性比较强的行业,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,也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正确引导。

 

2006年,原建设部针对当时城镇污水处理厂“重厂轻网”、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晒太阳等问题,提出“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,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%,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%”的政策要求,为扭转这一趋势发挥了巨大作用,其影响至今仍然深入;2010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《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暂行办法》,从设施覆盖率、污水处理率、污水处理负荷率、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等技术方面设定了考核指标,有力推动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由城市到县城快速普及,为污水处理能力的飞速提升、减少污水处理厂“晒太阳”现象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发挥了巨大作用。由此可见,通过政府监督考核的引导,推动了城镇污水处理的行业的发展和进步,促进污水处理技术路线的优化,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。表1中列出了我国不同时期出台的部分指导性文件,及其对行业发展和技术路径的促进作用。

 

2新时期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面临的挑战

当前,随着城市、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的基本普及,全国约50%的人口享受着污水处理公共服务。然而,伴随污水处理的飞速发展,一些新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,主要有:

 

2.1单位污水处理量的污染物削减效能有所降低

自2007年到2016年,十年间城镇污水处理的规模由0.77亿m3/d增长到1.77亿m3/d,增长了130%,污水处理量由178亿m3/年增长到542亿m3/年,增长了204%,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量(以化学需氧量COD计)由523万t增长到1 300万t,增长了148%,COD的减排量增幅滞后于污水处理量的增幅,说明单位污水处理规模的处理效能在下降(如图1);从十年间的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变化更能看出这一趋势(如图2),从2007年的351 mg/L下降到目前的266 mg/L,降幅达24%。

 

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降低主要有几个原因,一是污水处理厂的快速发展,管网系统仍普遍沿用原有的合流制管网甚至雨水管网,这些管网许多建设于上个世纪,甚至还有二三十年前建设的暗渠、排水沟等,年久失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,管网破损、错接、混接现象突出,雨水、地下水渗入,甚至还存在河水倒灌现象,导致污水收集的范围越大、污水处理厂收集到的污水越“稀”;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,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减少,体现在BOD/COD的比值从2007~2011年略有增高(见图3),之后基本稳定在0.42左右,说明污水的可生化性趋好向稳,接近生活污水的可生化性。

 

2.2污泥处置的矛盾日益突出

每年处理的540多亿m3水,可产生含水率80%的污泥近3 000万t,目前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置的比例很低,许多地方仍主要依赖填埋处置,这又造成垃圾填埋场不堪重负的问题;临时处置的污泥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。需要强调的是,污泥是伴随着污水处理的快速发展而伴生的问题,不应视为“洪水猛兽”,而应该打通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的全链条路径,让污泥真正能变废为宝,这需要通过中央的政策引导,引起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,带动污泥处置的发展。

3考核办法的技术要点及指导意义

2017年7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颁布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考核办法),大幅调整了原考核办法的内容,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,在百分制中,污水处理效能、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、污泥处置3项技术内容占75分,监督管理和进步鼓励2项管理分数占25分。仔细分析技术部分的考核要求可以发现,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路径、趋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:

 

3.1淡化污水处理率的影响

污水处理效能分为污水处理率和污染物削减效能两个部分,其中,污水处理率是指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量的比值,其中,污水排放量是依据城镇供水总量折算而来。随着污水处理进入了新的阶段,污水处理率已经面临着计算方法失真、统计方法误差增大等问题,对解决当前的新矛盾、新问题的指导作用减弱。因此,修订后考核办法虽然保留了污水处理率指标,但权重明显弱化,一方面,有利于保持国家相关政策的延续性,便于为各方接受;另一方面,在当前没有更好指标替代的前提下,仍具有一定的作用,特别是对于污水处理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、中小城镇。

 

3.2突出污染物收集效能

这一指标是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下降而设计的,虽然指标考察的是污水处理厂进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,但实质是为了反映一个区域的污水收集效能,间接反映出污水收集管网的质量和服务水平。同时,为了避免高浓度工业废水进水城镇污水管网造成的负面影响,该指标涵盖了COD、B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5项指标,并赋予不同权重,尽可能减少由于工业废水排放引起的“虚高”。这就倒逼着各地,不能以放松对工业废水的监管降低预处理标准、盲目追求污水处理厂的“提标”等方式提高得分,而是必须将目光放在提升管网质量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等工作上来。

 

3.3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

将以往对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的考核,调整为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效率的考核。当前,城镇污水处理厂总体上已经消除“晒太阳”现象,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超负荷运转现象,给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维护都造成了不利影响。因此,设置负荷率的要求已经不适应当前实际,也不能适应未来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的要求。考核办法设置污染物去除效率指标代替负荷率考核,有利于鼓励污水处理厂提升服务质量。具体对C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的工艺去除率进行了考核,其中,COD去除效率须达到90%以上、氨氮去除率须达到95%以上、总氮去除率须达到60%以上、总磷去除率须达到80%以上,方能得到高分,这就产生了两方面的引导作用:一方面,鼓励各地通过完善管网提升进水浓度;另一方面,鼓励各地进一步提高处理水平、降低处理后尾水污染物浓度。

 

3.4加大污泥处置的考核

根据不同的处置方式设置了权重,其中对采用资源化利用的量(包括土地利用、建材利用)给予了*高权重,对焚烧采用0.9、卫生填埋采用0.7、应急处置采用0.3的权重,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性,即污泥处置应朝着无害化、资源化、绿色低碳的技术路线发展,作为无害化的处置方式可采用焚烧和卫生填埋。这和近年来我国污泥处置的技术政策、总体思路是一脉相承的,通过这些政策导向将进一步带动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利用。

4趋势与展望

通过对新颁布实施考核办法的分析可以窥见,未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将朝着“厂网同考、提质增效、泥水并重”迅速转变,推动污水管网逐步实现“全收集”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尽可能发挥污染物削减效能实现“全处理”、污泥尽快实现“全无害”并推进资源化利用。在上述目标基础上,城镇污水处理将从“治污为主”向“环境改善、资源循环”转变,对促进城镇化发展、保障城市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,也将进一步带动管网、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和相关设备,新材料、新工艺的发展。